冒充僧人送“護身符”盜竊被拘役
2024-08-09 16:25:06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翔 | 作者:陳劉陽暉 | 點擊量:22895
?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劉陽暉)你是否也碰到過出家僧人化緣的情況?遇到這種情況就要提高警惕,切勿被假冒僧人騙了。這不,瀏陽市檢察院就辦理了一起冒充僧人化緣卻實施盜竊的案子。
2024年3月,周某穿著僧衣,帶著化緣包,打扮成出家人的模樣游走在該瀏陽市某鄉(xiāng)鎮(zhèn),以送財神、放神明信物等名義,挨家挨戶化緣,走到被害人汪某家中,發(fā)現(xiàn)四下無人,就趁機偷走了汪某家中900元現(xiàn)金,然后迅速逃離現(xiàn)場。正在附近田地干活的周某發(fā)現(xiàn)異常后立即報警,次日凌晨,公安機關將周某抓獲歸案。
2024年4月8日,公安機關將周某涉嫌盜竊案移送瀏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。經查,周某身穿“僧服”,冒充出家僧人的身份,以贈送隨身攜帶財神、“護身符”等物品為名化緣,流竄到農村作案,利用村民出門有不關門的習慣,溜門入室實施盜竊,如遇到家中有人或者主人回家便借口送符,以便脫身。
近日,該案由瀏陽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,周某因犯盜竊罪,被法院判處拘役2個月,并處罰金1000元。
檢察官提醒:農村居民切記提高防盜防騙意識。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現(xiàn)金,外出、休息時及時關門上鎖,警惕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名義,設計套路假扮僧人、和尚等實施詐騙、盜竊等。同時,法律規(guī)定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兇器盜竊、扒竊的,不論盜竊財物多少,都構成盜竊罪,任何人都不得抱有僥幸心里,違法犯罪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。
組稿:李翔
責編:李翔
一審:李翔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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